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健全完善揚塵污染防控長效機制,強化部門職責和部門聯動,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深入推進降塵管控工作,保定市從“嚴控建筑施工、裸土地面、城市道路、公路、工業料堆、露天礦山”等方面入手,突出問題導向,有的放矢,制定措施,健全完善責任網格管理體系,全面落實揚塵綜合治理措施。先后制定了《2018年保定市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實施方案》、《保定市建筑施工揚塵整治三年作戰計劃》、《保定市城市道路揚塵整治三年作戰計劃》等相關專項方案,明確了揚塵治理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完成時限、保障措施,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管理格局基本形成。今年1-6月份,全市PM10濃度均值122μg/m,同比降低22.78%。
一、針對專項督查組查出的17個問題,迅速做出整改
2018年5月16日至18日,省大氣辦揚塵治理專項督導組在保定市查出問題17個,保定市迅速反應,向有關縣(市、區)政府和各相關市直單位下發整改通知,要求認真分析、迅速整改、上報整改情況,現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時,組織專門力量對降塵量排名落后的縣(市、區)進行專項督導。
二、工作進展
(一)深入開展建筑施工揚塵治理。3月28日,在年度揚塵監管工作會上簽訂了2018年《建筑施工現場揚塵防治目標責任書》,全面部署揚塵綜合治理工作;各類施工工地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筑施工工地全部安視頻監控,并與建設部門聯網;推進PM10在線監測安裝工作,加大檢查和處罰力度,對未落實揚塵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公開曝光;緊緊把握春季復工關口,《河北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強化措施18條》為標準,由項目進行自查自改,自查合格后,建設、施工、監理三方責任主體主管領導帶隊對項目進行復查,達標后方可復(開)工;未經復查或復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開工建設。
目前全市共有建筑工地618家,安裝在線監控557個,主城區安裝PM10監測點位317個(涉及76個工地),各縣(市、區)安裝PM10監測點位205個(涉及181個工地)。自1月5日起,由主管領導帶隊每周組織三次夜查行動,截至目前,共出動386人次,督查施工現場57個467次,未發現夜間施工情況。
(二)大力實施裸露土地復綠控塵工程。2018年計劃在主城區完成便道鋪裝、水泥硬化、綠化修補約19萬平方米。按照“宜綠則綠,宜硬則硬”的原則,加快推進二環至三環間裸土整治工作,計劃在主城區完成便道鋪裝、水泥硬化、綠化修補約19萬平方米,現已完成16萬平方米。東風路、復興路、朝陽大街等迎賓線路的綠化景觀提升工程和部分公園、游園提升改造工程,已全面開啟。截至目前,我市綠地率為40.06%,綠化覆蓋率為41.75%,人均公園綠地面積為12.4m2。
(三)強力推進道路、公路抑塵治理常態化。目前,市區道路可機械化面積為1460萬平方米,共有78臺機掃作業車輛,車輛額定作業面積16萬平方米,主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47%;對國道、省道出動灑水保潔車輛4920輛次,每天最少灑水兩次,洗掃里程約1萬公里。同時、對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連接線、旅游路線等重要干線公路為重點進行晝夜執法,集中整治造成揚塵污染的違法車輛。全市渣土運輸車輛共計386輛,已全部安裝GPS,并進行了密閉改裝,截至目前,共規范、查處渣土運輸車400余輛次。
(四)開展工業料堆場揚塵綜合治理。一是對工業企業料堆場監督管理開展“回頭看”,對全市的工業企業料堆場進行了核實、完善,并對存在問題的料堆場進行規范。截至目前,經過核實、完善后各縣(市、區)工業企業料堆場共計459家,重點行業臺賬共計280家。二是制定了《保定市2018年工業企業料堆場管理工作方案》,并要求建立規范管理工作臺賬和改造清單,及時更新相關信息,對督導檢查情況如實記錄。嚴格按照要求落實料堆場揚塵防治措施,建立料堆場揚塵防治管理制度,明確料堆場管理工作責任人,加強料堆場環境管理工作。三是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按照《河北省工業企業料堆場監督管理辦法》和《保定市2018年工業企業料堆場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強對各縣區督導,進一步加強工業企業料堆場監督管理,有效防治料堆揚塵污染。
(五)推進露天礦山揚塵治理規范化。2018年省下達保定市的42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修復任務,截至5月底,已完成治理2家,落實治理資金2169.22萬元。對341家有證露天礦山實施停產整治,目前43家完成整治并驗收,41家停產退出并被注銷采礦證,257家實施停產。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保定市將不斷強化工作責任。將建筑施工、道路揚塵、裸露土地、料堆場、露天礦山等揚塵污染源頭作為重點,集中力量、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強化整治,層層建立目標責任制,落實網格化動態監管,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全方位監管,以點帶面,推進縣域揚塵治理精細化。建立考評體系。對各縣(市)區降塵管理進行考核排名,定期向社會公開。完善建筑施工工地PM10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并向社會公開建筑工地揚塵數據。嚴格督查問責。結合生態環境部每月對“2+26城市”及所轄縣(市、區)降塵量監測結果的通報,組織專門力量對排名落后的縣(市、區)進行督導調研,分析具體問題,研究對策,確保發現問題立即整改,不斷完善抑塵降塵的制度和措施;將有關問題清理納入全市一問責八清理落實治霾措施不力問題清理整改“回頭看”工作重要內容,通過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積極推進工作落實。同時,對積極性不高、工作進度緩慢、整改不到位的,加大問責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