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是“十四五”時期我國大氣污染防治的一項重要目標任務。近兩個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幾次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與近年同期相比,呈現時間長、區域污染重的狀況,而且部分空氣質量已達標或基本達標區域,也出現了輕度以上污染天數增多的問題。根源在哪里?近日生態環境部公布的一份實地檢查信息,回答了這個問題。
在3月上旬至中旬,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出現的一輪重污染天氣過程中,生態環境部派出100個監督幫扶工作組,進駐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聚焦鋼鐵、焦化、水泥、玻璃等重點行業,對各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開展監督幫扶。監督幫扶工作組共現場檢查企業4030家,其中發現存在各種落實應急響應不真、不實的企業多達770家,占比約19%。發現未按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規定落實停產措施,未按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要求落實限制生產、減產等措施,“未批先建”或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未安裝或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等典型問題1055個。問題數量、性質,以及污染后果驚人。
2013年以來,在落實“大氣十條”、打響藍天保衛戰過程中,通過大力宣傳生態環保知識和環境法律法規,連普通老百姓都明白,形成重污染天氣的主要因素,除了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的氣象條件外,必然有可形成重污染后果的污染排放源。如果沒有污染源存在,那么即使自然氣象條件不利于污染物擴散,也不會形成重污染的后果。因此,要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必須首先消除可造成重污染后果的污染源頭。
生態環境部監督幫扶組在各地發現的各類污染問題,尤其是在減排問題上的弄虛作假問題,不僅是在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背景下才有,也不是某一地區、某些重點企業單一存在的個性問題,而是一些地方存在的頑固性問題。
各級檢查和媒體曝光顯示,近年來發生在大氣污染防治戰場上的弄虛造假問題,大致有以下幾種表現:
一是環評造假。有的企業為應對重污染天氣停限產,與環評單位相互勾結,惡意編造假環評文件,建設根本就沒有生產能力的生產線當擺設,以假亂真,形成應急響應不減產、不減排事實。
二是監測造假。有的社會監測機構收取好處后,故意為相關企業編造假的監測數據,導致企業實際排放情況不真不實,形成管控失效后果。
三是治理設施造假。治理單位和技術設備單位串通一氣,安裝根本沒有治污效果或治污效果根本不達標的所謂治污設施,應付各種檢查。
四是應急響應預案造假。有的企業向政府呈報的應急減排措施達標合格,但在執行應急響應時,卻按照摻水造假的另一套方案執行。甚至有的企業還制造假的應急響應公示牌,上報假的停限產措施,欺騙各類檢查。
五是編造不實借口造假。有的企業特別是鋼鐵、玻璃、焦化等行業企業,往往以接到應急通知晚、按時停產停爐會出安全事故為擋箭牌,故意拖延落實減排措施,形成事實上的造假結果。
從今年前幾個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幾次出現重度污染的情況來看,上述各類造假行為,無不是在不利氣象條件下,推波助瀾、雪上加霜,促成重污染形成的“黑手”。由此可見,造假是精準防控的大敵,是產生重污染的幫兇,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絆腳石。造假問題不除,不僅重污染天氣難防,還會給精準治污添亂。
為此,筆者認為,實現“十四五”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目標,在深入、精準、科學、扎實做好各項減排工程的同時,還必須采取各種強制手段,徹底治理弄虛作假行為,還應急響應管控真實成效,從而實現重污染天氣少出現、不出現的目標。
治假必須治心。治理應急響應弄虛作假問題,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首先要做到堅定不移地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深入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全過程中,從內心深處樹立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的堅定決心,向各種弄虛作假行為宣戰。同時,要引導企業真正樹立治污光榮、造假可恥的思想理念,樹立高質量發展的正確意識,堅決摒棄各種形態的弄虛作假、投機取巧賺黑心錢行為,以實際行動積極參與大氣污染深度治理、精準治理,樹立企業遵規守法良好形象。
治假必須治軟。企業各種弄虛作假行為之所以長期存在,主要根源在于執法有漏洞、執法不嚴格,對各種弄虛作假行為的打擊偏軟。因此,各地要從平時做起,對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各種弄虛作假行為嚴打重罰,既不能得過且過,也不能因各種外來因素影響,削弱和淡化依法治理責任。特別是對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過程中發現的各種形式弄虛作假行為,更要依照相關法規,從嚴懲處,推動和督促企業依法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做到不打折扣、不摻水分,達到精準管控的效果,保護公民應得的健康權益。
治假必須治虛。調查發現,一些企業之所以長期存在弄虛作假行為,除認識不高、守法意識不強、執法不嚴之外,一些地方為企業制定的應急減排措施不夠切合實際,也是一個重要因素。有的地方在制定企業應急響應減排措施中,明顯存在行業“一刀切”、對企業減排底數不夠十分清楚和工作“虛粗”問題。因此,各地要針對各級檢查發現的弄虛作假現象和問題,認真梳理內在原因和個性根源,在為企業制定應急減排措施工作中,切實做到“一企一策”、精準務實,確保企業能實施、真實施。在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工作中,盡量早預判、早通知、早指導、早幫扶,給企業留足充分的準備空間,以此減少企業因應急響應措手不及而產生弄虛作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