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生態環境部與衛生健康為聯合制定發布了《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2018年)》,污染物包括二氯甲烷、甲醛、三氯甲烷、三氯乙烯等。
根據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的說法,通過“大氣十條”的推進和落實,我國探索出了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大氣污染防治新路。“但我國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仍居世界前列。”
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比例不高,京津冀大氣傳輸通道城市、汾渭平原等區域PM2.5年均濃度超標形勢嚴峻。尤其是秋冬季,北方地區重污染天氣仍然多發頻發。如此背景下,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亟待出臺。
所以2018年7月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就提出,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在2018年年底前依法制定并公布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
不難看出,名錄的出臺還是稍微遲到了一些,不過也在情理之中。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副主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大氣領域首席科學家柴發合表示,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的制定是一項非常嚴肅的問題,“名錄的確定要經過嚴格的科學篩選和科學論證,還要跟下一步的管控聯系起來。在經過充分論證之后,名錄才能最終確定出臺。”
根據規劃,名錄出臺以后,將通過對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監測,進行風險評價,通過管控來降低風險,進而保護公眾健康,并將監測體系和管控體系逐步建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