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工業行業規范(準入)條件管理相關廢止文件公告
2019年 第30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經研究,現將原材料工業行業規范管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我部印發的《黃磷行業準入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產業〔2008〕第17號)、《氟化氫行業準入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6號)等33個規范(準入)條件管理相關文件予以廢止。
二、鼓勵行業相關組織充分發揮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維護市場公平秩序,引導企業健康發展。
特此公告。
附件:原材料工業行業規范(準入)條件管理相關廢止文件目錄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9年8月14日